关于印发《南京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江北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经发局,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心)、发改委、工信局:
为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江苏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和《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精神,我们编制了《南京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10日
南京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
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江苏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政策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要求,围绕“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发展愿景,扎实做好“十四五”时期南京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一)发展基础
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逐步提高。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17.44万吨标准煤,用电总量10.13亿千瓦时,用水总量3559.45万立方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8.48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综合能耗144.86千克标准煤/人,人均用水量29.57立方米/人,比2015年分别下降了13.23%、21.50%、21.73%。
能源资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电力比重由2015年的55.83%上升至2020年的71.38%,天然气比重由2015年的26.05%下降至2020年的20.02%。
(二)工作成效
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出台《南京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南京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7项,出台《公共机构能(水)耗定额》《绿色机关等级评价》等地方标准3项,编制《南京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流程标准化体系》,收录27项工作标准和流程,逐步健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制度体系,强化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政策指导性和运行的规范性,提升管理效能。成立南京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服务中心,引进专业人才,建设专业队伍,不断提高节能技术指导、节能宣传培训、能耗数据统计和新能源新产品新技术推广能力,为推动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持。
创建考核卓有成效。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和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截止“十三五”末,全市成功创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5家、能效领跑者1家;创建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87家、能效领跑者14家;创建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123家;创建各级节水型单位368家;建成节约型机关单位514家,建成比例达64%。强化考核促动作用,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市级机关绩效考核、市对区绩效考核、市对区双控考核,有效提升公共机构对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促进节能目标和任务落地实施。
绿色改造扎实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累计实施既有建筑空调通风系统改造面积175.3万平方米,围护结构改造面积93.22万平方米,12个节能改造项目获批能效提升奖补资金,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1390余台,累计采购新能源汽车190台。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开展合同能源管理115项,改造面积约220万平方米,典型项目获评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十佳示范案例”。开展“全国区(县)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区”工作,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日益明显,能源资源节约工作态势发展强劲。
宣传培训逐步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在全国节能宣传周基础上,每年开展南京市公共机构节能减碳宣传月活动,通过开展志愿者服务、举办节能产品技术展示、创办官方微信公众号、创作推出新媒体产品等多种方式,激活节能流量10万余人,立体化营造浓厚的节能氛围。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融入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推进高素质、专业化节能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干部职工积极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十三五”期间,在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刊发播报出宣传信息1200余篇,组织节能业务培训170余场,累计培训约2.5万人次。
(三)机遇挑战
法治建设新要求。对标“十四五”时期“国家治理能效得到新提升”的目标要求,机关事务工作已定位在国家治理的新高度,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机关运行保障立法项目列入立法规划。顺应法治趋势,落实能耗定额管理,建立健全碳排放核算、重点单位用能管理等制度体系,强化标准运用,对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绿色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智慧节能新趋势。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我国全面部署数字化、智能化的愿景。以智能化赋能机关事务管理实践,迫切需要加强统筹规划,完善顶层设计,以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综合管理平台为基础,结合部分重点用能单位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建设的能耗监测平台,加速推进“智慧节能”建设,发挥好节能数据“绿色标尺”的作用,提升能源资源管理精细化水平,亟需提升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能力。
双碳目标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充分利用碳达峰、碳中和的新契机,从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改变格局,实现公共机构的绿色转型。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费结构相对稳定,可再生能源资源有限,提升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能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导向,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示范,统筹规划,创新发展,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好公共机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建设“低碳先锋城市”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科学布局。坚持系统观念,制定规划指标体系和发展目标,做到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实现节能工作的整体推进、系统推进、全面推进。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层级、类别公共机构的用能特点和规律,合理设定工作规范和目标。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领域的分析研判,完善分级分类的目标评价体系。
创新机制,绿色低碳。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与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等战略目标相协调、相衔接,坚持节约优先,全面贯彻绿色、低碳、节能、高效的发展理念。
市场导向,多方协同。鼓励引入社会资本,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形成政府引导、机构主体、企业支撑、全员参与的局面。
(三)发展目标
目标管理更加精准。在总量目标和强度目标相结合的双控模式基础上,结合能耗定额指标,规范引导公共机构节能减碳。到“十四五”末,全市公共机构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0万吨标准煤、用水总量控制在4126万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完成省下达的控制指标。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与2020年相比分别下降6%、7%、8%,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
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进一步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组织管理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在监督考核、宣传培训、统计监测、定额管理、节能改造、新能源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形成完善成熟的体制机制。
市场机制更加完善。加大引入社会资本力度,积极推动公共机构特别是集中办公、重点用能单位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提高能效水平。
(一)厉行资源节约,实施绿色创建
贯彻国家和省关于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示范,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南京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意见》,优化节约型机关创建指标,形成集能源节约、节能减碳、能耗定额、资产管理、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绿色出行等内容的创建指标。到2022年,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80%以上建成要求;到“十四五”末,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创建力争达到100%。
(二)强化标准应用,推行定额管理
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推进能耗定额管理的相关要求,落实南京市《公共机构能(水)耗定额》地方标准,在全市公共机构开展能(水)耗定额管理,以标准应用推动法治节能。采取强度同比下降法与强度指标绝对值法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公共机构开展能耗分析、能源审计、节能改造、用能管理,进一步实现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减碳、提高能效。根据能耗定额管理推进情况,适时研究探索能源消耗支出标准,进一步发挥能耗定额管理的约束机制。
(三)锚定双碳目标,创建示范工程
(四)融合信息数据,推动智慧节能
加强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严格实行能源资源分户、分类、分项计量,重点用能系统和部位分项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强化以标准化推动数字化,规范能源资源消费和碳排放数据统计,开展数据会审,持续提高数据质量。以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综合管理平台为主要载体,促进互联网、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与能耗数据的深度融合,以“互联网+”模式,提升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打造公共机构能源资源 “智慧网”。
(五)深化市场机制,推广能源托管
总结“十三五”合同能源管理经验做法,修订《南京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继续坚持市场导向,多方协同,鼓励引入社会资本,积极推动公共机构特别是集中办公区、重点用能单位运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实施节能节水改造,调动社会资本和节能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合同能源管理广泛应用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效水平。“十四五”末,各区至少实施1项在本地区内具有标志性、示范性的综合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六)实施节能改造,创建绿色工程
公共机构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有效运用能源审计、水平衡测试结果,进一步推动节能节水改造,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开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组织至少2家(个)数据中心实施绿色化改造,改造后数据中心PUE值小于1.5,其中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PUE值小于1.3,倡导建设集中数据中心或采购云计算服务。开展绿色食堂建设,推广应用高效油烟净化等节能环保设备,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七)推广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
加大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广力度,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强化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助力公共机构率先实现碳达峰。“十四五”期间,利用集中办公区、重点用能单位既有建筑屋顶、车棚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积极探索综合能源服务、新能源微电网等新型能源架构,促进我市公共机构能源新业态的发展。公务出行优先选择绿色出行方式,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充电桩建设和提供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
(八)倡导资源节约,崇尚低碳生活
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减量化措施。实施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制度,将反食品浪费纳入绩效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等活动内容。落实塑料污染治理要求,推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推进绿色办公,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开展无纸化办公,加强日常节电节水。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提倡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领崇尚绿色生活的新时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区各部门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作用,建立和完善由机关事务管理与发改、财政、工信、住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的协同机制,形成纵向联动、执行有力、横向协调、运转顺畅的整体合力,实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考核评估
严格落实节约能源资源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工作目标,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规划制定、责任落实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优化节能工作绩效考核和双控考核指标体系,对管理范围内的能源资源消耗情况、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分析评估。加强日常指导和推进,推动节能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落实。
(三)落实资金保障
发挥财税、金融等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强节能预算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资金保障机制。争取财政资金,引入社会资金,切实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费投入。重点用能单位和集中办公区积极开展能源审计和水平衡测试,与节能规划、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等工作相衔接。
(四)借力科技支撑
积极引智聚力,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节能服务机构的务实合作,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用能单位为主体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积极探索互联网等技术与节能技术的融合发展与应用,提升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科学化水平。
(五)加大宣传培训
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引导,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完善节能管理业务培训机制,分门别类开展节能专项培训,建立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培训组织体系。提高面授和远程培训效果,提升各级各类节能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
抄送: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印发